11月13日,学生工作处与我校校友刘海军就设立“刘海军助学金”捐资助学的相关事宜进行了座谈,达成了初步意项。
刘海军是我校2007届毕业生,曾就读于艺术学院(原音乐表演系)音乐教育专业,在校期间曾担任班长、系学生分会主席。刘海军学习努力,积极向上,2006年光荣加入党组织。他毕业后回乡自主创业,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创办了久泰能源公司。在事业发展的同时,不忘母校对他的培养,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主动与学校联系,提出捐资助学意项。
经双方沟通、交流,在充分尊重捐资人意愿的前提下,结合我校捐资助学工作相关规定,初步达成在我校设立“刘海军助学金”,由捐资人刘海军每年提供不低于叁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每人每年1000元,共计30人),资助对象主要为我校艺术学院同时兼顾其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该助学金的日常管理,包括受助学生的遴选,制定助学金管理办法等。并拟定于12月上旬,举办“刘海军助学金”颁发仪式,为2011、2012两个年度的60名助学金获得者颁发首期助学金六万元。
学生处处长张智敏对刘海军同学响应国家号召,自立自强,艰苦创业的精神给予高度评价,同时,对他在创业成功后,情系母校,捐资助学,传递爱心的义举给予了充分肯定。
“刘海军助学金”的设立,进一步拓宽了我校资助工作体系,开创了校友捐资助学的先例,为我校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求学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