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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4-26    来源:教务处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陕西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转发教育部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15号)。经研究,我校将组织大学生参加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特制定西安文理学院校级初赛的工作方案。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比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精美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主动服务西安地方经济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教务处

(二)承办单位:信息工程学院。负责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三)协办单位:经济管理学院。负责相关业务培训及指导工作。

(四)成立西安文理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信息工程学院。                               

四、工作安排

()参赛对象、参赛要求等参照附件。

()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420-510日)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时间截止为510,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

2.校级初赛(5-6月)。由信息工程学院组织评委,采用现场答辩和查阅参赛资料等方式,对申报参赛项目进行评审。时间截止为615日。经济管理学院协办单位组织专家,对校赛优秀项目进行指导、优化,推荐参加省赛,时间截止为630日,期间参赛队可在报名系统内修改参赛信息。7月份由信息工程学院协助教务处完成相关材料报送。

五、具体要求

1.由各学院组织师生参赛,每学院最终选送的参赛项目不少于3项。

2.520日前,各学院向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已选定的本院参赛项目《项目计划书》(一式二份)、大赛报名表、参赛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和以上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级初赛指定邮箱xawl2016@163.com

3.615日前,每参赛队需提交以下材料:《项目申报书》、《项目计划书》、一分钟展示视频、项目展示及答辩的PPT文件。实践组和已注册企业的创意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4.通过校赛推荐至省赛的参赛队,630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通过报名平台提交组委会。(具体要求见附件)

5.材料报送地点:信息工程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杨琨(18991866607);罗雅过(18991866707

 箱:xawl2016@163.com

六、经费支持及相关政策

根据我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本次大赛为我校认定的A类竞赛,推荐至省赛的参赛队,按照每支参赛队3000元标准进行资助。该部分经费用于支出竞赛过程中的资料费、材料费、师生培训、教师指导津贴、参赛期间师生费用等各种支出,超出部分由参赛队所在二级学院承担。

比赛结束后,根据我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按照取得奖励等级给予获奖师生相应等级奖励,同时,根据各学院组织及获奖情况纳入本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考核。

附件:1.关于转发教育部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15号)

     2.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陕教高[2016]6号)

     3.校赛相关表格

2.     

                                              

                                                    西安文理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201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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