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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大创在研项目经费下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8    来源:教务处     点击数:

 

各学院:

经财务处审核,大创经费已经入账,随后可以开始账目报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安排做好相关工作。

1、经费管理责任人。各大创项目须指定一人负责经费管理,此人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退出项目。由导师根据项目经费使用范围进行审核,专款专用,不得用于项目之外的开支,并做好经费使用记录。若发现用于非项目所需支出,将追回项目全部经费,并向全校予以通报批评。

2、经费支出范围。必须用于开展大创计划项目的资料、耗材、配件、版面费、鉴定费、专利费等,如涉及到图书费、差旅等费用,必须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说明,方可报帐。图书费、差旅费占项目总经费的比例需适当控制,不得购买电脑、照相机、摄影机、打印机等设备。

3、项目评审费。每项目总经费的5%用于评审费用,下拨至各学院,用于支出项目立项、中期检查、结题等评审会专家劳务费,此部分由各学院统一支出,项目编号等见附件1

4、项目经费编码。每项目有3个经费编码(见附件2),按尾号分为001002003。其中,001用于报销实验材料费、图书资料费、打印复印费、版面费、专利费等预算支出;002用于报销资讯劳务费,003用于报销交通、通讯、调研及其他类支出。

5、报销程序。有项目组成员填写费用报销单,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签字,即可前往财务报销。

 

                              教务处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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