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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05    来源:西安文理学院     点击数:

各党总支:

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政治决心,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署名文章,对《条例》作出了全面系统解读,为我们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按照中共西安市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的通知》的要求,请各党总支及本总支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对照以下6种问责情形,盘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从实履职尽责的情况,查找存在问题:

1.“党的领导弱化”方面,重点查找是否存在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不坚决、处置重大问题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损失等问题;

2.“党的建设缺失”方面,重点查找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党组织软弱涣散、理想信念动摇缺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人和事时有发生,以及在落实“三会一课”、遵守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交纳党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重点查找是否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等问题;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方面,重点查找是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公开发表与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颠倒是非、口无遮拦,讲一些影响团结、损害党的形象的言论,不积极参加市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中心组学习,不遵守请假报备规定、不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问题;

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方面,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案件查处不力等问题;

6.其他情形方面,重点查找对本单位、分管系统或下属单位存在的问责违规情形,是否及时监督提醒、批评教育和问责追究等。

请各党总支在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和情形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材料,于2016年8月22日下午3-5点,交校纪委301办公室。联系人:陈沛,联系电话:18092350818,88240295

党政办公室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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