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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腾空房交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8    来源:西安文理学院     点击数:

各部门、各学院: 为了推进我校腾空房交接工作,督促腾退旧房的教职工尽快交房,切实解决无房教职工的住房困难,2016年7月6日上午,学校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住房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经研究决定:腾空房交接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学校腾空房交接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房对象

分到太白校区新房未按规定完成腾退校内住房(翠华路、太白校区1号楼和博士楼、南四府街家属院、明德门小区、迎春小区、书院校区宿办楼、东木头市和香米园住户)和办理校外退房手续的教职工。

二、交房时间要求

根据学校《关于腾空房交款及交接有关事宜的通知》第二条腾空房交接事宜的规定,腾退校内住房的教职工,应于2016年6月30日前与新住户办理交房手续;腾退校外住房的教职工,应2016年6月30日前在配偶单位办理退旧房手续。经住房管理委员会研究,因期末教职工工作繁忙,将腾空房交房和办理校外退房手续时间延迟到2016年7月15日,国资处、物业办等部门7月11日—15日、18—20日、25—27日正常上班。请仍未办理交接手续的教职工抓紧时间,尽快办理。有特殊情况不能交房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交国资处由学校研究决定。

三、交房纪律要求

根据《西安文理学院集资新建高层住宅楼分配办法》(西文理院发【2011】266号)文件第八章的分配纪律和学校《关于腾空房交款及交接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腾空房交接事宜规定,对于拖延退房的教职工,从2016年7月16日起,按市价租金计算房租,房租从退房保证金中扣除。2016年8月1日起,仍未办理交接手续的教职工,学校将对新房停水停电。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拒不腾退旧房者,学校将依据集资建房分配办法收回所分新房,退房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根据有关条例给予必要的党纪和政纪处分。

四、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腾空房分配是以解决我校无房教职工住房困难为目的,分到腾空房的教职工已于2016年4月29日前交清了房款,计划暑期完成装修和搬家任务,请腾空旧房的教职工以学校大局为重,严格遵守交房的时间和纪律要求,与新住户加强沟通,互相理解,互相尊重,友好协商,妥善移交。

各部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作为一项暑期任务安排部署,确保落实。务必将通知发到个人,并将签收单7月12日前反馈国资处。联系人:殷宝军,地址:办公楼313室,电话:029—88270551。

附件1、2、3

西安文理学院住房管理委员会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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