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官网首页 > 科学研究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7    来源:西安文理学院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2021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1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分为三个类别: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

  二、总体要求

  (一)严格把握标准。把推荐对象的家国情怀、理想信念、科学精神、为民服务等摆在突出位置,将推荐人选的科研诚信、品德、能力、业绩和发展潜力等作为人才遴选的主要条件,坚持宁缺毋滥,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

  (二)聚焦重点领域。围绕解决我省重点优势产业和“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针对“十四五”规划提出的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能源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氢能、未来通讯技术、北斗导航、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结合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提出的打造“三支队伍”等急需紧缺人才,给予重点推荐。

  (三)做到统筹兼顾。充分考虑资源匮乏地区人才引用难的问题,扩大选拔人才的覆盖范围,坚持向科研一线和企业科技人才倾斜。坚持人才、项目和基地(平台)一体化部署,优先从重大科研项目、科技创新基地(平台)中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3.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4.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二)青年科技新星

  1.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从事基础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研工作重点培养对象的青年人才。

  3.从事应用基础和技术开发的,重点支持对企业产生较高经济效益,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有实际贡献的青年人才。

  四、推荐要求

  (一)已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青年拔尖人才等)和已入选省级人才项目计划(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的,不在推荐范围。

  (二)同一申报对象只能申报一个类别,不得重复申报。

  (三)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申报对象必须在其依托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推荐上报。

  五、申报流程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书》《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申报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可登录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http:// kjt.shaanxi.gov.cn),点击“政务服务→下载中心→相关表格”进行下载,申请书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4份和电子版,相关附件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二)各推荐单位按照要求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报送推荐函需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汇总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荐汇总表》《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推荐汇总表》及公示材料。(见附件2)。

  (三)申报材料截止受理时间为2021年9月7日下午3点,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燕妮

  电话:18991866516

  附件2

  科研处

  2021年9月3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