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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2024年度“陕西省人社领域”重点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6    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推动我省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合作设立 2024 年度“陕西省人社领域”重点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具体题目详见附件)

    项目申报人按照课题指南中所列示的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省人社厅组织实施,面向全省社科界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须具有正高以上职称,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未进入陕西省数字社科信息资源数据库的不得申报。

    3.项目依托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5.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同时进行。

    1.线上申报方式:各项目负责人通过“陕西省社科网”业务系统中的“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用户名为注册“陕西省数字社科信息资源数据库”时填写的手机号,获取手机验证码登录,填报相关信息及资料,待管理单位审核。各单位管理员对申报项目逐一进行审核并完成提交。

    2.线下申报方式: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三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省社科联科研科普部。电子版(WORD 文件格式)《申报书》、《论证活页》(WORD 文件格式)及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一并报送。相关资料表格在“陕西省社科网”(http://www.sxsskw.org.cn/zlxz/)下载。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课题由省社科联、省人社厅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本项目拟立 1 项,资助经费金额 5 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四、项目结项

    (一)本课题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需书面提交 1 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及 2 千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社科联、省人社厅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课题结项成果评审,课题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人社厅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课题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项目组在公开发表与本课题研究相关的成果时,应注明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人社厅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人社厅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 3 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将被予以限制。

    (五)课题申报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0 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泽宇

联系电话:(029)88219308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操作系统

联 系 人:刘黎明

联系电话:18702965906



科研处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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