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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廉政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8    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四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在管党治党、自我革命中的职能定位研究工作,进一步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服务西安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西安文理学院2024年廉政研究专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宜安排如下:  

一、课题指南

1. 新时代纪检监察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研究。

2.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研究。

3. 关于加强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研究。

4. 中国共产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理念与廉洁特质关系研究。

5. 人类文明新形态视角下中国共产党打赢反腐败斗争研究。

6. 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申报资格

1.重点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2.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允许参与一项他人申报的课题;非课题负责人最多参与两项课题申报。

三、申报要求

1.“2024年西安文理学院廉政研究专项项目”为“重课题“一般课题”。申报者须认真填写《西安文理学院 西安廉政研究中心廉政研究专题研究申请书》3份(详见附件1)及《2024年西安文理学院 西安廉政研究中心廉政专题研究论证活页》5份(详见附件2,活页中不得透露个人信息)。

2.项目申报纸质材料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审核后,报送西安廉政研究中心(弘文楼h0257),电子版XALZYJZX@126.com,截止时间为5月17日上午12点,逾期不予受理。

3.项目立项初评实行《论证活页》评审办法,“重点项目”占总分60%,“一般项目占总分100%;在初评基础上,重点项目”主持人需在评审会上作公开答辩,占总分40%。同一项目多人申报的,按总分取第1名。

4.批准立项的项目,应在2024年1230日前完成。

“重点项目”结题要求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5000字以上)并完成与课题相关调研报告1篇(不低于8000字),或公开发表论文2篇(每篇5000字以上)并完成与课题相关调研报告1篇(不低于8000字);“一般课题结题要求公开发表论文1篇(5000字以上)或《西安廉政研究》发表论文1篇(5000字以上)且完成与课题相关调研报告1篇(不低于8000字);个别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结项的,要写出书面报告,经西安廉政研究中心同意后可延期半年。

四、注意事项

1.科研处与西安廉政研究中心将于5月中下旬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经评审同意立项项目在科研处网站公示。

2.学校对立项项目予以专项经费资助,资助金额“一般课题1万,“重点课题”为每项3万元。

3.联系人:杨国栋,联系电话:18991866978。


附件:

1.《西安文理学院 西安廉政研究中心廉政研究专题研究申请书》

2.《2024年西安文理学院 西安廉政研究中心廉政专题研究论证活页》



    西安文理学院科研处

西安廉政研究中心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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