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现将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及后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一)中期检查分为以下两个部分:
1、学院自查。以学院为单位分成若干小组,深入设计现场,组织对全体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中期检查。检查程序及内容如下:
(1)学院制定中期检查安排;
(2)根据《开题报告》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
(3)指导教师指导情况(指导方式和内容);
(4)学生执行情况(学生的工作态度、纪律、出勤情况);
(5)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解决方案;
(6)检查《中期检查表》。
2、学校抽查。教务处将组织学校专家检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组织管理情况和随机抽查毕业论文(设计)及中期检查材料。
(二)学校抽查时间为:5月13日—5月17日
请各学院于5月10日前将奇数班学号尾数为“6”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阶段性材料及中期检查材料送至教务处实践科。
中期检查结束后,教务处会将学校专家抽查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各学院。请各学院根据本学院中期检查的情况并结合学校专家抽查的情况,制订整改措施并完成《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总结》,于5月17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后期工作安排
(一)答辩的组织
各学院答辩工作请各学院于5月25日-6月5日自行组织。
(二)成绩考核
毕业论文(设计)考核,要严格执行“审阅”、“评阅”、“答辩”考核程序,合理评定成绩。
根据《西安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经答辩委员会认定成绩为不及格者,须跟下一届学生做毕业论文(设计)并答辩。
此外,请各学院务必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文本、电子版、附录、图纸等的存档工作。
(三)论文检测
论文答辩前,学校抽选部分学院,运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毕业论文进行"查重",以引起学生重视程度,杜绝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现象。
(四)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报由学院推荐、院教学委员会评审上报。教务处将对各申报篇目进行包括文字复制比在内的资格审查(原则上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30%)。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请一并上报毕业论文(设计)文本及电子版,并于6月10日12:00前报教务处。
三、总结
在评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中,各学院应同时对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习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并将总结中发现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以书面形式在学期结束前报教务处。
教务处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