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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5年校级课程综合改革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8    来源:教务处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西安文理学院关于公布2015年度课程综合改革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西文理校发〔201565号),于近日对2015年立项建设的11项课程综合改革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我校2015年校级课程综合改革项目(名单附后)。

二、检查程序:

1.项目组自查

各项目根据建设要求及建设情况,填写《项目进展报告》,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学院检查

1115日前,由相关学院,对本学院课程综合改革项目进行检查。学院检查完成后,以学院为单位,提交《项目进展报告》(一式三份)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学校检查

   1118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查阅资料并听取项目负责人答辩,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论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西安文理学院2015年度课程综合改革项目名单

2.西安文理学院课程综合改革项目进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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