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西安文理学院关于公布2024年度校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要求,拟对获准立项的5项校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4年获准立项的5项校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1.产教融合发展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需提交项目研究报告、相关研究成果(1篇及以上教研论文、其它);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支撑材料。
2.教学内容和课程资源建设项目:提供校企合作建设课程教学大纲一份;企业真实项目、案例库一份(不少于5个项目或5个案例);校企合作编写教材或讲义一份(含数字化教材)。
3.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校企合作共建实验室1个或实践基地1个;建立有效的、校企双方共管的实验室
或实践基地管理运行机制;企业人员授课时数不少于计划学时的50%;学生参与企业真实项目人数不少于当年接待学生人数的50%(接待学生人数指参与实验人数或前往企业实习人数)。
4.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提供校企合作建设专创融合课程教学大纲一份;企业真实项目、案例库一份(不少于5个项目或5个案例);校企合作编写专创融合课程教材或讲义一份(含数字化教材);校企合作指导大创项目不少于3项、参与“互联网+”大赛不少于3项;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不少于5场次或不少于100人次。
三、结题验收流程
1.学院拟结题。学院根据结题要求组织对申报结题的项目进行验收并将结题表、结题验收汇总表(纸质版)以及相关支撑材料(附材料清单,电子版)于10月15日之前报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学校评审公示。教务处对学院拟结题结果进行审核并公示最终结果。
附件:
1.2024年校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以及结题验收汇总表
2.西安文理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报告模版
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