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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30    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西安文理学院关于公布2024年度校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要求,拟对获准立项的5项校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4年获准立项的5项校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1.产教融合发展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需提交项目研究报告、相关研究成果(1篇及以上教研论文、其它);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支撑材料。

2.教学内容和课程资源建设项目:提供校企合作建设课程教学大纲一份;企业真实项目、案例库一份(不少于5个项目或5个案例);校企合作编写教材或讲义一份(含数字化教材)。

3.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校企合作共建实验室1个或实践基地1个;建立有效的、校企双方共管的实验室

或实践基地管理运行机制;企业人员授课时数不少于计划学时的50%;学生参与企业真实项目人数不少于当年接待学生人数的50%(接待学生人数指参与实验人数或前往企业实习人数)。

4.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提供校企合作建设专创融合课程教学大纲一份;企业真实项目、案例库一份(不少于5个项目或5个案例);校企合作编写专创融合课程教材或讲义一份(含数字化教材);校企合作指导大创项目不少于3项、参与“互联网+”大赛不少于3项;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不少于5场次或不少于100人次。

、结题验收流程

1.学院拟结题。学院根据结题要求组织对申报结题的项目进行验收并将结题表结题验收汇总表(纸质版)以及相关支撑材料(附材料清单,电子版)1015日之前报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学校评审公示。教务处对学院拟结题结果进行审核并公示最终结果。


附件:

1.2024校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以及结题验收汇总表

2.西安文理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报告模版


                           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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