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培养造就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推动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办法》(陕教师办〔2022〕15 号)精神,依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和第四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5〕20 号),我校决定开展第三批“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申报指标。“双一流”“双高计划”院校每校可申报 2 个,其他高校每校可申报 1 个。
(二)创建程序。采取团队申请、高校申报、省级评定、团队创建的方式进行。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对教育事业和科技创新的全面领导,坚持 “四个面向”,服务“国之大者”,潜心教书育人,勇攀科学高峰。团队满足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团队建设 5 个创建指标要求(见附件1)。
(二)团队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高尚、治学严谨,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取得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研成果,在教育教学、科研创新、服务社会、团队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团队成员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合理,团队人数配置合理,其中人文社科类团队成员 8—25人,理工科类团队成员 20—60人,主持重大科研项目团队的成员数量可适当放宽。已入选“全国/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不再参与创建。
(四)团队有合作精神、奉献精神和凝聚力,分工明确,运行机制顺畅,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合理,老中青“传帮带”机制完善有效。积极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五)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未发生过师德失范、违纪违法等行为。
三、工作程序
(一)校内程序。各高校依据基本条件和创建要求,组织自主申报、基层(学院、系部)推荐、校级遴选、学校党委审定、校内公示,按申报指标推荐至省教育厅。
(二)确定名单。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择优确定“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示范活动入围名单。
(三)组织认定。省级团队创建期为1年。结束后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认定工作,对认定通过的团队发文公布。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要求
1.纸质申报材料。《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团队填写《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3),一式五份;支撑材料包括事迹报告 2000字、代表性成果及重要业绩的印证材料等,单独装订,一式一份。纸质申报资料装档案袋,贴申报表封面复印件。
2.电子材料。需提交以上纸质材料电子版(汇总表 Excel格式,申报表及支撑材料为 Word格式,照片JPG 格式),并提供反映团队工作学习活动情况的照片 3~5 张等。电子材料打包命名“单位名称+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资料”,钉钉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二)截止时间
申报参评第三批“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团队于8月25日(星期一)报送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省级团队创建活动,广泛动员,严格遴选,加强宣传。
(二)强化支持,加大激励。省级层面将国家级(省级)团队创建情况纳入重大改革试点、工程项目的重要观测指标;联合主流媒体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团队成员在申报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荣誉表彰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严守纪律,规范操作。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开展工作,确保严肃性、权威性。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对违对违规推荐的,一经查实,取消推荐对象资格及单位推荐指标,且不得递补或重报。
联系人:王华婷
电话:029-88269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