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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补课期间教学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12    来源:党政办     点击数: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我校校历安排和《关于中秋、国庆调休和补课及秋冬季作息时间调整的通知》,结合教学工作实际,现对近期补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课安排

1.2012年10月13日(星期六)、10月14日(星期日)改上原定9月27日(星期四)、9月28日(星期五)课程。2012年12月29日(星期六)改上原定9月29日(星期五)课程,公共选修课、形势政策课、入学教育课均按此时间执行;

2.2012级非专升本新生自第8周至第12周每周星期六补课一天(按单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依次补课,10月20日上星期一课程,10月27日上星期二课程,11月3日上星期三课程,11月10日上星期四课程,11月17日上星期五课程,共计5天一个教学周课程)。

二、工作要求

(一)教务处及各二级学院组织好教育教学工作,确保补课工作顺利进行。

1.教务处负责通知安排教学工作,并做好教学检查、督促和管理,确保教学运行平稳、有序;

2.各二级学院负责落实所有任课教师(含双肩挑及外聘)和学生按时上课,并进行师生出勤检查,同时做好相关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相关职能部门,对补课工作给予切实保障,人员、工作安排要到位。

1.党政办公室负责教职工的班车接送工作;

2.实验室与网络管理处负责公共教学资源的教学保障;

3.后勤管理处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师生用餐、水电气暖保障;

4.图书馆确保正常开馆并做好学生借阅书籍等;

5.保卫处做好校园治安管理和教学区门禁管理;

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安排相关人员值班,确保补课期间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党政办公室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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