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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关于迎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检查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11-27    来源:党政办     点击数:

各部门、各学院:

为全面推进西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市创文办将于11月30日(周五)对我校进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检查。为了切实做好各项迎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忠良

副组长: 耿占军

成 员: 张天社 张秦川 刘锐军 张智敏 孙建龙

各部门负责人、各学院行政副院长

二、工作任务

(一)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广播、网络、电子屏、校务公开栏等形式,在教职工、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让每一位职工、学生都学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知识,知晓创建工作,支持、配合创建工作。

(牵头部门: 宣传部 责任单位: 各部门、各学院)

(二)环境整治工作。

开展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学生宿舍区、教学区、运动场馆等的室内外环境卫生和校园绿化美化工作,对学校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学生宿舍区、教学区、运动场馆等的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扫,学校定于11月29日(周四)下午3:30进行环境整治工作检查,以整洁优美的环境迎检。

(牵头部门: 后勤管理处、学生处 责任单位: 各部门、各学院)

(三)治安稳定工作。

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法律教育,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清除隐患,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对消防设施、安全防治器材进行一次排查,及时更新,做到消防、安全防范器材完好,放置合理,使用年限及有关部门审核达标,消防、安全通道顺畅。

(责任单位: 保卫处、学生处)

(四)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各单位于11月28日(周三)前,根据附件分工将2011年及2012年相关资料报送至党政办综合档案室(明德楼8层)。

(牵头单位: 党政办 责任单位: 各部门、各学院)

(五)撰写汇报材料

严格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于11月29日(周四)前撰写好汇报材料。

(责任单位: 党政办)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完成相关任务。

2.市创文办检查期间,各部门、各学院工作人员要协助做好检查工作,确保迎检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1.创建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

2.测评项目及任务分解表

3. 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任务分解表

西安文理学院

201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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