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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文理学院委员会2013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7-04    来源:宣传部     点击数:

各部门、各学院:

2013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攻坚年,为提高创建水平,扎实推进西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确保2013年国检测评取得好成绩,按照《西安市教育系统2013年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现就我校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2013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中涉及教育系统的相关要求,精心组织、充分准备,加强整治、抓好教育,积极开展各项创建工作,全面巩固提高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力争在本次测评中取得优异成绩,为西安市2014年顺利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内容和方式

今年中央文明委对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进行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同时进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志愿者工作两项测评。

测评采取实地考察、材料审核、问卷调查和网络媒体调查四种方式进行。

(一)实地考察。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校、乡村少年宫、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社区(家属院)等场所的环境卫生、公共关系和志愿服务等内容。

(二)材料审核。采取查阅相关文字材料、图片、影像资料的方式,对我校落实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的内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10项内容中涉及教育系统的具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问卷调查。采用调查员直接入户、定点发放问卷的方式,即调查问卷由调查员在现场根据被访者的意见填报。随机选择未成年人和18-65周岁且居住在本市1年以上的家庭成员作为被访者,对我市文明创建情况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

(四)网络媒体调查。采用查看影像、图片、专栏、网络搜索的方式,对新闻媒体、网络媒体专题专栏宣传报道“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开展,网络文明的传播,“学雷锋‘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等主题活动进行调查。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优化环境卫生

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一是以迎“国卫”复审为契机,重点做好学校、周边及家属区等公共部位环境卫生的整治。(责任部门: 后勤管理处)

二是要加强校园环境的综合治理,对校园内破损、陈旧的宣传栏及时修复、更新,确保无乱张贴、无乱涂写。(责任部门: 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宣传栏内容要突出思想道德建设、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等内容。(责任部门: 各部门、各学院)

三是要加强学校家属区的卫生环境治理,完善家属区基础设施建设。要做到路面平整、排水设施完善,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清运,垃圾箱(桶)完好、整洁,楼门内干净整洁、不乱堆乱放,墙面、玻璃干净完整,照明完好,防盗、消防设施完备,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责任部门: 后勤管理处)

四是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在校园内大力提倡“文明餐饮光荣,铺张浪费可耻”的餐饮文化氛围。(责任部门: 后勤管理处、学生处、团委、各学院)

(二)全面优化公共秩序

集中开展公共秩序整治。要利用共青团团队活动日、国旗下讲话、班队会等形式,对大学生进行四方面的教育:

一是对学生进行遵守交通秩序的教育。(责任部门: 团委、学生处、各学院)

二是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倡议全校师生杜绝乘坐“摩的”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责任部门: 各学院、各部门)

三是加强文明乘车教育,教育学生自觉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对老、弱、病、残、孕等需要帮助的人主动礼让,不拥挤、不争抢座位。(责任部门: 学生处、团委、各学院)

四是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加强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志愿队伍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责任部门: 团委、各学院)。各学院假期要通过“给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宣传相关教育内容,并要求家长督促大学生在假期出行时要遵守公共秩序,争做文明青年。(责任部门: 各学院)

(三)广泛开展公益活动

一是要重点加强志愿服务宣传。校报、广播、网络等校内媒体要开设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报道志愿服务活动和优秀志愿者事迹。(责任部门: 宣传部)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橱窗、展板、班会等进行志愿服务宣传。(责任部门: 各学院)

二是重点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要按照《测评体系》的要求,广泛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者服务活动,要加大文明礼仪知识、环保知识的普及力度,利用网络媒体传播志愿服务理念。(责任部门: 团委、工会、各学院)

三是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和阵地建设。校团委、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学雷锋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队伍,完善各类志愿服务档案,逐步实现志愿者、服务对象、活动项目的有效对接。(责任部门: 团委、各学院)

(四)全面优化公共关系

一是优化学校家属区人际关系。离退休工作处、后勤管理处要在家属区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邻里互助、联谊活动,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责任部门: 离退休工作处、后勤管理处)

二是各学院、各部门要重点加强文明创建活动,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在测评中不出任何纰漏。(责任部门: 各学院、各部门)

(五)全面落实中央文明委2013年九项重点工作

一是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今年重点是组织开展关爱老幼病残(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和关爱自然、保护山川河流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责任部门: 团委、学生处、工会)

二是利用校园网、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宣传,在校园内大力弘扬良好社会风尚。(责任部门: 宣传部、党政办)

三是大力加强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通过师德教育、师德宣传,提升教师职业道德。(责任部门: 人事处、工会、各学院)

四是广泛开展师德模范评选表彰及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模范事迹,营造甘为人梯、无私奉献的良好风气。(责任部门: 人事处、工会、宣传部)

五是切实加强志愿服务工作,将志愿服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责任部门: 团委)

六是积极推进“道德讲堂”建设。(责任部门: 宣传部、国有资产管理处)

七是继续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倡导“不剩饭不剩菜”餐饮文明理念。(责任部门: 团委、学生处、各学院)

八是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学生感知传统、弘扬传统。(责任部门: 团委、各学院)

九是对大学生进行网络文明教育,加强网络媒体文明传播。(责任部门: 学生处、团委、宣传部、实验室与网络管理处)

各学院、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抓紧组织实施。要确保每项工作有安排部署、有活动记录、有反映活动成效的影像、图片等文档资料,确保迎检资料完备。

四、实施方法和步骤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迎接测评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 即日起至7月初

主要任务: 部署迎检工作、发动师生参与,制定迎检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开展工作自查,强力进行整改。

1.制定印发《西安文理学院2013年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实施方案》、《西安文理学院2013年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2.召开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动员会,部署工作、落实责任。

3.各学院、各部门学习掌握测评标准,拟订具体实施方案和迎检计划,按照测评标准要求全面排查,逐项对照存在问题,积极整改。

4.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加大迎检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7月6日前,各学院、各部门室外所属橱窗内容均要更新为创建文明城市的相关知识。

5.规范和完善创建工作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二)测评迎检阶段: 7月初至9月底

主要任务: 巩固创建成果,加强督导检查,全面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1.建立迎检工作快速反应机制,确保迎检信息畅通。

2.组织迎检应急队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随时处理突发性事件。

3.做好问卷调查的准备工作。各学院、各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师生的宣传引导工作。

4.迎接上级对我校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巩固提高阶段: 10月至12月底

根据测评结果,总结测评迎检工作,分析存在问题,落实改进措施,完善长效机制,推进我校创建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五、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各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一线指挥,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领导工作机制,把创建文明城市和迎接文明指数测评列入重要日程,科学安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确保高标准开展迎检工作。各学院、各部门要指定一名工作联络员,并于7月5日前将领导小组及联络员名单报党政办。

(二)细化责任分工。各学院、各部门要根据附件相关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责任,层层落实工作指标,人人有责任、事事能落实,从严、从细、从优,高标准做好各项工作。

(三)切实落实责任。中央文明委进行测评时,恰逢学校暑假。各学院、各部门要切实落实责任,确保假期各项工作到位、通信畅通。

(四)全面发动师生。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切实做好广大师生的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师生了解文明城市创建的意义,最大程度的提高师生对文明城市创建的支持率、知晓率和参与率,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建设,关心文明城市创建,为创建工作献言献策。

(五)营造浓厚氛围。宣传部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橱窗、板报、校报、广播、LED显示屏等扩大宣传覆盖面,广泛宣传创建知识,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六)资料收集与整理。各学院、各部门要整理归档所有与创建有关的各种文字、图表、音像、电子文件、标志性实物等各种材料,做到各项工作边开展、边总结、边提升、边归档。资料工作要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于7月8日前,由资料员根据附件分工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党政办综合档案室。

(七)强化督导检查。学校将对各学院、各部门迎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行动迅速、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创建工作不力、问题解决不及时以及在迎检中出现重大问题影响全校测评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 1.西安文理学院2013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标任务分解表

2.西安文理学院2013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项目及任务分解表

中共西安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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