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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21    来源:西安文理学院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审计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校需上报小金库治理自查情况报告表,按照报表填报内容,现将我校小金库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小金库治理的内容

按照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列入小金库的内容主要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户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特别是要坚决查处贪污、私分、行贿、受贿,以及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境)费用等设立“小金库”问题。

二、小金库治理自查工作的要求

为严肃财经纪律,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各学院、各部门要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报表必须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必须加盖部门公章。自查报表见附件。

三、小金库治理自查工作时间安排

按照市上统一部署,请各学院、各部门务必于8月23日17:00前将自查报表报送计财处。有、无“小金库”均需报送自查报表,自查报表须经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发计划财务处邮箱:wlxyjcc@163.com

联系人:韩璐 电话:029-88215583 18991866946

附件:单位“小金库”自查情况报告表

计划财务处 监察审计处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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