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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及其说明

发布时间:2016-03-08    来源:西安文理学院     点击数: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安文理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本科院校。由西安市政府主办、省市共建。学校的主要职责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文化传承创新。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学校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工作提升年”为抓手,不断推进“三风”建设,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努力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加强党的建设,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2.优化顶层设计,启动实施“十三五”规划;

3.加快转型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强化改革创新,提升学科专业建设能力;

5.坚持以生为本,引导学生成长成才;

6.加强条件保障,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等情况

西安文理学院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2014年7月经西安市财政局批准,由市教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变更为一级预算单位。现有教职工1147人,正在引进高层次人才28人,人事代理26人,集体工3人,临时工作人员401人,离退休人员623人;在校生18207人,其中本专科生13316人,中等职业教育及成教学生4891人。

截止2015年年底,资产总计10.7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8.41亿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等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市财发[2015]222号)和《西安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财发[2007]871号)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校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校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校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教学工作或社会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学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杜绝奢侈浪费,大力压缩“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比上年预算下降12.28%。

二、预算报表见附件

(一)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六)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七)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八)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2016年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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