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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寒假及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5    来源:西安文理学院     点击数: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日历安排及有关规定,现将寒假及春季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我校寒假放假时间为2016年1月18日(周一)—2月26日(周五)。

二、寒期主要工作及要求

1.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放假前,各部门、各学院要严格安全管理要求,全面细致地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尤其要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春节、元宵节)加强监管,做好防火防盗。要提醒教职工假期出行注意安全,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后勤保障部门要做好寒假期间学校水、电、气、暖的正常供应,保证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安全保卫部门要加强门禁管理和校内巡查,加强对假期进入学校的人员和车辆的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放假前,党政办公室要安排好学校总值班室的值班,有关部门和太白、书院校区要做好值班安排。三个校区值班室(含学生处、保卫处、信息中心等)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履职,做好值班记录,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无缝交接。如遇紧急、重要问题,太白校区值班室(电话:白班88234979,晚班88214907)、书院校区值班室(电话:87266155)、高新校区学生处值班室(电话:88233862)、高新校区保卫处值班室(电话:88262865)要在第一时间向高新校区总值班室(电话:88258511)报告。总值班室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报告,并按带班领导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假期省委高教工委、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和学校将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脱岗或迟报、漏报、瞒报重要信息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中层干部要严格履行请假制度,保持通讯畅通。放假期间,全体中层干部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若离市外出,必须严格按照《西安文理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工作的通知》和《西安文理学院关于规范领导干部请假、操办婚丧事宜及校内请示报告程序的通知》要求,履行请假(报备)手续。

(1)党委部门、人事处、学生处、计财处正职及各总支书记(包括主持工作)日常请假及离市外出向党委书记请假,向党政办报备,由党政办报知校长。

(2)其他部门正职(包括主持工作)及各学院院长日常请假及离市外出,向校长请假,向党政办报备,由党政办报知党委书记。

(3)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副职日常请假及离市外出,向分管校领导请假;二级学院副职中,负责教学工作的向分管教务处的校领导请假,负责学生工作的向分管学生处的校领导请假,负责科研工作的向分管科技处的校领导请假,负责行政工作的向分管组织部的校领导请假;请假获批后向党政办报备,由党政办报知党委书记、校长。

(4)中层干部日常请假及离市外出均需填写《请假(报备)审批单》,请假及外出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如有变化,须及时报告。对没有请假报备、或请假未批准、或实际外出与请假报备不一致的情况,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

4.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和安全教育。学生处、团委和各学院要安排好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外出注意安全。及时统计学生假期离校、返校情况,密切掌握学生活动信息,引导学生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

5.假期学校党政办值班及印信使用。放假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党政办公室机要室有专人值班,党政办机要室值班电话: 88258510,请需要使用印信的师生在完善相关手续后前往办理。

6.假期公车封存及使用。寒假放假期间,学校所有公车一律封存,严禁公车私自外出和公车私用。各部门、各学院如需因公用车,应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向党政办主任申请派车,并登记备查。公车使用完毕,应及时返回封存。

7.加强假期校园基本建设工作。寒假期间校园基本建设任务繁重,主要有图书馆二期项目、实验实训大楼开工建设、校内维修等,所以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团结一致,按时完成相关任务。

8.厉行节约,勤俭务实。在假期特别是春节期间,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准则,坚决反对“四风”,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送礼等,严禁乱发补贴和福利。

三、春季开学工作

1. 2月27日(星期六)全体教职员工返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上午9:00在明德楼A区报告厅召开全体科级以上干部大会。

2.2月28日(星期日),学生报到。

3.2月28日(星期日)下午3:30在办公楼前集中,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分组进行开学前工作检查。

4.2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上午7:50在办公楼前集中后,校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教职员工到岗和学生上课情况检查。

西安文理学院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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