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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及其说明

发布时间:2017-03-30    来源:西安文理学院     点击数: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安文理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本科院校。由西安市政府主办、省市共建。学校的主要职责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文化传承创新。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学校将深入贯彻落实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追赶超越”新要求,把学校发展融入西安发展大局,紧扣“教学科研提升年”主题,抢抓大西安发展新机遇,创新思路,深化改革,突破发展,提升办学层次,丰富办学内涵,为建设西安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等情况

西安文理学院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2014年7月经西安市财政局批准,由市教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变更为一级预算单位。现有教职工1163人,正在引进高层次人才33人,人事代理31人,集体工3人,临时工作人员454人,离退休人员619人;在校生17981人,其中本专科生12890人,中等职业教育及成教学生5091人。

截止2016年年底,资产总计11.77亿元,其中固定资产9.21亿元,资产负债率4.41%。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等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市财发[2015]222号)和《西安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财发[2007]871号)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校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校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校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教学工作或社会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学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杜绝奢侈浪费,大力压缩“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比上年预算增加15万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2016年预算数100万元,2017年预算数100万元,没有发生变化;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数25万元,2017年预算数20万元,比上年下降了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经费2016年和2017年预算数都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100万元,2017年预算数120万元,比上年增加20万元,主要为审核评估、硕点申报、转型升级、更名升大专项工作所需。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我校共安排项目资金预算8446.45万元,以进一步提升学校整体办学软硬实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发挥地方高校的技术研发基地和智库作用,凸显我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的功能,不断增强我校办学的社会效益。

二、预算报表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财政拨款)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八)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九)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2017年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2017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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