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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国庆”“中秋”假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30    来源:西安文理学院     点击数:

各部门、各学院:

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规定,国庆、中秋节假期即将到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双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庆、中秋节放假时间:10月1日至10月8日,9月30日(第5周星期六)正常上班,补单周星期一课程。

二、启用秋冬季作息时间。10月9日起,学校启用秋冬季作息时间,上班和上课时间是: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西安文理学院秋冬季作息时间表”在校园网教务处主页上查询)。班车早上发车时间7:00(下雨、下雪、大雾等特殊天气发车时间6:50),下午返回时间改为17:10。请各学院、各部门及时通知全体师生。

三、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按照省高教工委、西安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安全稳定工作的要求,放假前,党政办公室要安排好学校总值班室值班。学校重点部位和相关部门、学院要安排24小时值班,强化安全措施。三个校区值班室(含学生处、保卫处)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履职,做好记录,确保24小时坚守岗位,无缝衔接。如遇紧急、重要问题,太白校区值班室(电话:88226803)、书院校区值班室(电话:87266155)、高新校区学生处值班室(电话:88233862)、保卫处值班室(电话:88262865)要在第一时间向高新校区总值班室报告(电话:88258511)。高新校区总值班室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报告,并按带班领导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节日期间市委市政府和学校将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不按时到岗、随意替岗、擅自脱岗人员,造成责任事故和重大影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四、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学生处、团委和各学院要安排好节日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要提前做好节假日期间留校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妥善安排好学生学习和生活;全体辅导员切实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对学生假期离校、返校情况每日进行统计,并做好跟踪反馈工作。引导学生过一个有意义的节日。

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放假前,各部门、各学院要全面细致地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安全管理要求,尤其要对重点部位加强监管,做好防火防盗;针对节日期间出现的人流、车流高峰,提醒教职工外出注意安全,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保卫处要加强门禁制度及校内巡逻,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后勤管理处要确保节假日期间学校水、电、气的正常供应,保证师生饮食安全和生活保障。

六、保持通讯畅通。全体中层干部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做到随叫随到。若离市外出,必须严格按照《西安文理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工作的通知》(西文理校发〔2014〕13号)要求,履行请假审批(报备)手续。

七、落实公务用车定点封存使用。国庆放假期间,学校公车一律封存,严禁公车私用。封存时间为9月30日下午7:00至10月8日下午7:00,所有公车封存于明德楼地下停车场,班车封存于翠华路家属院内,值班备勤车辆不得用于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项。各部门、各学院如需因公用车,应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向党政办值班主任申请派车,并登记备查。

八、厉行节约勤俭务实。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廉政禁令,坚决反对“四风”,严禁用公款送礼、吃喝、旅游,严禁乱发补贴和福利。

党政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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